在职教师
谷 凌
副教授,商法
教育背景
1991.9—1994.7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1987.9—1991.7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03年10月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4年7月至2003年10月北大分校(现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任教
研究领域
商法(保险法、票据法、商法总论)
荣誉奖励
北京大学2005-2006年度教学优秀奖

北京大学2008年度树仁奖教金

北京大学2009-2010年度教学优秀奖
研究成果
论文:

"'搭售保险'保险吗?",《人民日报》2012年4月11日19版。

"违法驾车情形的认定",《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六卷)。

"交强险中被保险人的连带责任与保险金给付",《保险判例百选》法律出版社2012年3月版。

"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事实收养关系认定",《保险判例百选》法律出版社2012年3月版。

"试论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三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