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怀念
魏振瀛
教授
教育背景
1956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习。
工作经历
自1960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并曾任民法教研室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系主任(1992-1996年)及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副会长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退休后,他于2000-2004年担任了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研究领域
民商法
荣誉奖励
2012年,中国法学会授予魏振瀛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其他事项
魏振瀛教授对新时期民法学教育和教材建设,贡献至钜。他作为主要作者之一的《民法教程》出版于1983年5月,是改革开放后较早且最有影响的民法教科书之一。该书提出了民法理论上的许多根本性问题,注重本国制度的纵向比较和外国民法的横向比较,在体例上有创见,可谓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后一边倒地踵随苏俄民法学的重大转向,是建立中国民法学体系的重要而有益的尝试,对后来的《民法通则》也有重要影响,意义深远。他主编的《疑难合同案例研究》(1992年)是国内最早的案例分析著作之一,对于开启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法律解释与适用的民法教学和研究路径有重要贡献。他主编的教材《民法》自2000年出版至今,已修订至第6版,印数达百万册,启蒙了整整一代法律学子,也体现了他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民法理论体系,是当今最有影响的民法教科书之一。
魏振瀛教授参与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1985-1986年,魏振瀛教授与佟柔教授、王家福教授、江平教授一起,受邀担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提议成立的民法通则起草专家咨询小组成员,并负责起草民事责任一章,为这部被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的民事基本法的制定作出了杰出贡献。这四位学者,也因此被尊称为“民法四先生”。1998年,受王汉斌副委员长的委托,江平教授、王家福教授等九位学者组成了民法起草工作小组,魏振瀛教授是成员之一。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自2014年重新启动以来,魏振瀛教授不顾耄耋之年,积极献言。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三个多月,他虽然卧病在床,却仍然对民法典念兹在兹,令前去探望的故旧、学生感怀难忘。
研究成果
《市场经济与法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典”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