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载于《财经法学》2025年第2期
内容提要:金融法治是加快金融强国建设、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活动、市场及体系所呈现出的复杂性、发展性与关联性加大了金融领域法治建设的难度。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立法修法呈现出立法基础不牢、修法滞后、空白较多、缺乏共识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定金融法加以解决。如何制定金融法虽无成例,既有立法经验仍揭示其应体现基础性和总则性。制定金融法应以推动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为总体目标,以遵循党的领导、服务实体经济、市场化法治化、统筹金融开放与安全等为基本原则,发挥 “助发展”“强规范”的政策功能,并通过酌处金融法的核心概念厘定方式、明晰金融法的体系逻辑来实现内外协调。金融法在立法文本内容上尤其应注重详略得当,通过 “升合补废”及时整合协统金融领域其他立法,并构建定期修法等梯度化调试机制予以持续完善。
关键词:制定金融法 金融监管 金融法治 金融立法 定期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