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是北京大学经济法学科的一个分支。中国劳动法研究发轫于20世纪初叶,北京大学是劳动法研究早期的智识中心。李大钊、邓中夏等先生为劳动法学灌注了红色基因,国内最早的劳动法专著和译著均由北大学人写成。改革开放以后,北京大学在国内较早恢复劳动法教学和研究,贾俊玲教授是我国劳动法学和社会法学的主要创立者之一。新世纪以来,以叶静漪教授为代表的北大劳动法学人励精图治,巩固和发展了学术阵地,为中国劳动法学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做出了诸多贡献。
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成立于1997年,是全国高校建立最早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术机构。研究所由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主管,属于校级人文社会科学虚体研究机构,挂靠单位为法学院。研究所首任所长为贾俊玲教授,继任所长为叶静漪教授,现任所长为阎天长聘副教授,副所长为叶姗教授和胡凌副教授。除法学院教师外,研究所还延请经济学、社会学等兄弟学科专家担任研究人员,构筑跨学科的劳动研究平台。研究所并推戴荣休所长担任名誉所长。
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研究所常年开设“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基础课,进阶课包括“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专题”和“劳动法学术写作”等。在经济法专业下招收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参与主持编撰“马工程”教材、司法部统编教材等教学用书。通过读书会、论文评议会和科研竞赛等形式指导学生从事研究。
在学术研究方面,研究所对劳动法和社会法基本理论的构建做出奠基性工作,近年着力于劳动法的公法理论、数字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等研究。研究人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司法部及人社部等委托课题,倡议和组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代表性论文有《社会法论略》等,代表性专著有《如山如河:中国劳动宪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组织出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论丛”书系。
在社会服务方面,研究所于2006年牵头组织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2年改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贾俊玲教授当选两会首任会长,叶静漪教授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人员参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重要立法起草工作,为人社部、全总和国际劳工组织等提供专家咨询,运用媒体平台积极为国献策、宣传法治。
(以上信息截至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