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您准备撰写学位论文之前(一般在第二学期期末或第三学期初),应先确定您的论文选题方向,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法学院法硕教务办公室(fashuoban@gmail.com),我们将依据你的论文选题方向,统一指派论文指导老师。
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并符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论文的写作规范和要求。论文写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论文定稿准备提交 时,须出具论文指导老师同意论文提交答辩的评语(研究生院网上下载:指导老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论文一经提交,即进入答辩程序,中途不得擅自撤回修改。
1.全国法硕指导委员会“法律硕士论文规范”
2.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书写格式;
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论文写作要求;
4.上网查阅北京大学关于在职申请的有关规定,下载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网址:www.pku.edu.cn进入研究生院;
5.购买论文封皮(绿色封面并标有“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字样)。
四、每年3月10-20日和9月10-20日前,向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正式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请直接到法学院法法律硕士办公室办理手续,填写论文答辩登记表),届时请提交如下材料:
1.论文指导老师对该论文的评语2份(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核表(研究生院或法学院网上下载);
3.已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2份;
4.学位论文10份(要求其中3本论文只写论文题目和申请院系、申请专业和论文提交时间),双面打印;
5.论文原创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研究生院或法学院网上下载);
6.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审批材料封面A和B(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用小三号宋体字填写好相关信息后打印出来,不得手写);
以上材料提交后再到院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并去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图像采集。
论文评阅通过者,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届时我们将以网上发布答辩公告的方式,告知您答辩的时间、地点,请您及时关注法学院网上的通知。如发现硕士学位论文有抄袭、剽窃现象,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的程序报院、校做出严肃处理。
论文经专家评阅未获通过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人可依据学位分委会同意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在半年后一年之内,重新提出一次答辩申请;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如答辩委员会明确提出可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的意见,申请人可在半年后一年之内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
重新申请答辩的,申请人均须按北大研究生院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报“北京大学重新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研究生院网上下载),逐级签字盖章,在提交论文时一并提交给法硕教务办公室。
每年7月初,北京大学将统一组织学位授予仪式,有意参加者,请关注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2年1月修订
2012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