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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发展基金

 

    基金名称:

北京大学法学院兴发发展基金

    基金捐赠人及简介:

浙江兴发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岩梅

    基金宗旨:

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蓬勃发展

    基金设立时间:

2011 12

    基金存续年限:

 

 

    基金使用:

(一)设立北京大学兴发岩梅法学讲席教授基金

1、“北京大学法学院兴发发展基金”中的一部分,用于设立1个永久性的法学讲席教授基金,以加强北京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学和科研水平。

2、讲席教授中文名为“北京大学兴发岩梅法学讲席教授”,英文名为“Peking University Xingfa&Yanmei Chair Professor of Law”。

3、北京大学兴发岩梅法学讲席教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选拔资深、权威、在其所在学科领域处于领导地位的教授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设立讲席教授的学科领域,经本人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班子成员共同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拟聘任的兴发岩梅法学讲席教授人选应符合《北京大学讲席教授职位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该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聘任。

(二)设立北京大学法学院办公大楼及设施维护基金

“北京大学法学院兴发发展基金”中的一部分,用于设立北京大学法学院办公大楼及设施维护基金。根据学院需要,用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办公大楼(包括陈明楼、凯原楼、四合院)及办公设施的养护、更换、物业服务等。

(三)设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基金

“北京大学法学院兴发发展基金”中的一部分,用于设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基金。由法学院院长根据需要,报请院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灵活用于各类学院发展和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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