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十八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共有4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李启成老师的专著《碧血难招蜀道魂:晚清资政院研究》荣获“学科学术”类别一等奖。俞祺老师的专著《央地关系中的立法》荣获“党的创新理论”类别二等奖,吴洪淇老师的专著《刑事证据法的制度塑造》、车浩老师的专著《正义的决疑》分别荣获“学科学术”类别二等奖。
一等奖成果
李启成 著:《碧血难招蜀道魂:晚清资政院研究》
商务印书馆,2024年8月出版

《碧血难招蜀道魂:晚清资政院研究》系统考察了晚清首个全国性代议机构——资政院。资政院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代议机构,其设立与议事是晚清力图实施宪制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对议会政治的一次勇敢尝试。该著作依据《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档案等原始资料,对资政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其内容大致以第一次常年会和第二次常年会为中心分上下两编,分别阐述会议召开的背景、议员、会议规则、主要议案、影响和反思等内容,是中国法律史、宪制史研究的用心之作。
该著作深刻揭示了制度变革的深层逻辑:政法转型要获得成功,离不开“新民”。制度和文化的主体都是人,良好的政法必须人法并重,印证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训。该著作充分利用各种原始资料,首次对晚清预备立宪时期的预备国会资政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填补学术空白之价值。
二等奖成果:3本
俞祺 著:《央地关系中的立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11月出版,入选“北大法学文库”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存在显著不同,各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治理结构应当是分层次、多元化的。中央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地方自主管理的权力。我国《宪法》第3条第4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央地权力的分配时常陷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困局之中,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权力结构尚未形成。虽然对于一个仍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而言,央地权力需要进行相对灵活的配置,但是,地方权力空间持续处于模糊状态不利于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要降低这种模糊性,需要诉诸法治的途径,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安排。而在这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配置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
基于上述背景,《央地关系中的立法》一书聚焦的核心问题是: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应当如何配置。这一问题又被进一步分解为两个子问题:其一,中央和地方在事务领域上应当如何划分;其二,中央和地方立法同时调整某一领域时,地方立法应当如何协调其与中央立法规定的关系。本书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注重通过理论建构回应现实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立足中国实践经验的法学理论发展。
吴洪淇 著:《刑事证据法的制度塑造》
法律出版社,2023年12月出版

《刑事证据法的制度塑造》一书主要从中国转型社会宏大背景出发来描述和理解最近十余年来的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本书的核心关注点是去探讨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是如何被塑造成当前的样态,努力探寻其制度成长的特征和所面临的种种困境,挖掘这些特征与困境背后的各种制约因素。
本书的上编勾勒出了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成长的轨迹及其宏观环境。刑事证据法改革的宏观环境以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为纵向背景,以中外证据法体系化和本土刑事诉讼法改革为横向参照系。在这种宏观制度约束下,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呈现出非常独特的成长轨迹与制度特征。下编聚焦刑事证据制度改革中的焦点性问题,包括专家辅助人制度、专门性证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电子数据合法性审查框架、印证制度以及经验法则等。这些具体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徘徊恰恰是中国刑事证据制度塑造所面临的复杂性的生动注脚和具体化呈现。
车浩 著:《正义的决疑》
法律出版社,2024年9月出版

《正义的决疑》一书通过剖析十六个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真实案例,探讨如何在具体情境中实现法律正义。全书内容围绕家庭伦理、陌生人社会、刑罚功能及法律交叉问题这四大现实矛盾展开,从对父母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到公共空间中的自由限度,再到人贩子是否应一律死刑等尖锐议题,作者均进行了深入辨析。作者认为正义的答案并非蕴藏于抽象理论之中,而恰恰存在于具体法条与平凡生活的结合地带。因此,书中论述并未止步于纯粹的刑法教义学分析,而是结合了社会学、伦理学等多维视角,以生动犀利的文风,致力于将深邃的法理转化为可感可触的公共讨论,展现了一种在复杂现实里寻找共识性解决方案的思考路径。
在学术意义上,本书是一次连接法学理论与实践鸿沟的自觉尝试。它创新性地引入了源自古典的“决疑术”方法与现代“论题学”思维,即不追求构建封闭的普适理论体系,而是坚持从具体问题出发,广泛汲取各学科资源进行论证,旨在弥合专业判断与公众正义感之间的断裂。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写作,使得本书的定位介于时事评论与学术论文之间,极大地增强了思想的穿透力和现实启发性。它实质上是一种深度的法学启蒙,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为细腻的思考框架,也为公众理解法律的内在逻辑搭建了一座桥梁,展现了法律人在应对复杂社会议题时所应有的技艺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