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介绍
刘永艳,女,山东潍坊市人,中央党校进修二部组织员、一级巡视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7年6月入职中央党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6年9月起在职攻读中共党史和党建专业博士研究生;1999-2000年公派赴英国华威大学法学院研习法律社会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央党校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政法教研部工作二十八年,主要从事法理学、比较法和法律社会学教学科研工作。发表《全球化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法治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承担起我们的责任》等文章三十余篇,出版《全球化视角下两大法系》《转型期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研究》《美国宪法:实现良治的基础》等专著、合著和译著等。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援疆);2015年5月到学员管理部门工作,直到退休。

逐梦北大:法学路上的初心与师长教诲
1980年,刘永艳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谈及为何作出这个选择,她很实在,“正是喜欢梦想的年纪,不定性。看了一部电影,就幻想着要做匡扶正义的律师呢!”她回忆起印度电影《流浪者》中的女律师形象。高考填报志愿时,她毅然将北大法律学系列为第一志愿,自此开启了难忘的燕园法学之旅。
在北大的求学时光里,众多师长的教诲如明灯照亮前行之路。“每一位老师都是我们敬仰的对象、学习的榜样。”刘永艳校友感慨道。在后来的岁月里,她始终以北大老师为标杆,立志成为同样优秀的教育者,尽管自觉得仍有差距,但这份初心历经岁月淬炼,至今未改。

百年校庆时研究生班同学合影
班主任罗玉中老师的关怀与指导让她至今难忘。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前夕,繁重的学习压力让她倍感焦虑,几乎失去参加考试的信心。怀着忐忑心情,她来到罗老师家中倾诉。罗老师及其夫人李老师耐心的安慰与开导,如春风化雨般驱散阴霾,这份温暖深刻影响了她后来的育人理念——她在指导学生时,总是努力与他们成为朋友,用心解答他们在学习与职业发展中的困惑。她深知,细微的关怀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方向。

毕业40周年聚会时罗玉中教授、李红老师、吉雅和刘永艳校友
北大课堂上,法学院老师们的风采同样令人难忘。朱华泽、刘升平老师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为她开启进入法学理论学习的大门;龚祥瑞老师的宪法与行政法课程,为她搭建起扎实的理论框架;罗豪才老师的儒雅风范与高尚品格,令她钦佩不已;张国华、饶鑫贤两位老师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专题》课程,以工整流畅的板书、对中国古典文献的信手拈来,展现出深厚的学术功底,拓宽了她对法律的认知维度……这些课程不仅传授知识,更深刻地改变了她的思维方式,塑造了她对法律的理解与热爱。
从燕园出发:到党校从教的抉择与坚守
谈及毕业后选择在中央党校从事教学科研,刘永艳校友表示,这一决定既是个人志向的驱动,也深受师者风范的深远影响。早在中学时代,老师们无私的奉献精神便在她心中播下教育的种子;北大求学期间,诸位老师的传道授业言传身教、各位同学相互爱护鼓励帮助,使她深受教益。尤其是导师王哲教授,不仅在学术上悉心指导,更通过教学实习为她奠定职业基础。她接受导师的建议与推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到中央党校从教。初次踏入中央党校,其工整自然大气的校园、恢弘庄重的建筑与浓郁的学术氛围,都令人心生向往,她认定这里便是理想的事业沃土。从此,在党校的讲台上、在参与学员的小组讨论和支部交流中、在指导研究生的日日夜夜里,她在教师岗位上辛勤耕耘与成长,也享受着分享知识与积累经验的乐趣。
回首北大岁月,刘永艳校友认为,母校严谨的学术氛围与深厚的人文底蕴,培养了她扎实的专业素养与独立思考能力,使她在面对职业抉择时,能够坚定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谈及适合教学科研的学生特质,她强调:“法无定法,安静沉潜的写作习惯与沟通能力是重要基础,但更关键的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她鼓励年轻学友择业时先深入思考自己 “最喜欢做什么”,因为个人的禀赋与能力往往蕴藏在热爱之中。

1984级硕士毕业生姐妹们合影
党校三十六载:多维实践中的经验与思索
回首1987年至2023年在中央党校的工作经历,刘永艳校友坦言,自己年少时活得很率真。幸运的是,在每个阶段都得到老师和同事们的包容与帮助,在不同岗位上得到历练。初入中央党校的12年,刘永艳校友在党建教研部工作,法学与党建研究不同学科思维的融合、资深党建专家及延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的教诲与示范让她受益匪浅,为日后的勤奋工作与理论探索打下良好基础。1998年到政法教研部工作后,她带着一种熟稔全身心投入法学教育领域,开启与专业深度契合的新征程。
谈及党校法学教育的独特性,刘永艳校友直言:“党校的法学课堂始终与国家的法治建设同频。”党校的法学课程是党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采用专题教学、研讨教学和案例教学等形式,紧密围绕党和国家政策导向、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展开,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要求法学教师既要深耕专业,更要善于以党的创新理论和法治实践经验为基础,在教学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1999年,刘永艳被公派到英国研习法律社会学,这为她打开了跨学科研究的新视野。她介绍到,法律社会学在当时属于新事物,只有不多的关注法学前沿问题的专家教授在研究和讲授。如国内在法律社会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赵震江教授主编的《法律社会学》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刘永艳听取了教研部领导和老师的建议,选择学习法律社会学,以社会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等方法打破传统法学研究的边界,让她学会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法律现象,以整个社会为背景来研究法律在社会中的形成、发展和作用。回国后,她将前沿研究方法引入教学与科研,在相关领域持续深耕。
在教学与科研之外,援疆工作是她职业生涯的重要篇章。2011年至2014年,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第七批援疆干部,刘永艳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工作。在新疆任职期间,她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全疆半数以上县(市),实地了解新疆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与面临的挑战,深刻体会到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在边疆稳定和发展及基层治理中的战略意义,并将一线调研成果融入理论研究。

刘永艳校友在新疆喀什疏附县托克扎镇中心小学看望老师同学们
“党校的每一位同事、学员都是我的老师。”刘永艳校友感慨到,党校是一座人力资源的宝库,她牢记向书本学习、向社会学习、向身边人学习的要求,在不同岗位的转换中,不断汲取养分,完成从青涩到成熟的蜕变。
寄语后辈:立足时代,以德为本,在法治长河中砥砺前行
采访最后,刘永艳校友结合自身经历与时代背景,为学弟学妹们提出深切寄语。她表示,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成就于改革开放时代,得益于德艺双馨的老师们的教育和党组织的培养。新时代青年生于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既需珍惜时代机遇,也要深刻理解法治与国家发展的共生关系。法治建设是漫长的历史实践,每位法律人都应秉持“建设者”心态,以点滴努力筑牢法治基石。
她强调,法学素养的培养必须扎根中国实际,关注法治与改革,关注社会发展的深层关联。“政法不分家”的传统启示我们:既要钻研和拓展法学理论,更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大政方针中把握法治方向,避免陷入脱离实际的误区。
当被问及个人的“核心竞争力”,她直言:“品德修养是立身之本”。竞争压力固然存在,但法律人需以守真、仁爱、正义的初心抵御浮躁,警惕“逐物意移”的迷失。在追逐学术与事业时筑牢党性修养和道德根基,感恩师友教导与扶持,以积极心态化解压力,在互助共进中实现成长。

刘永艳校友与采访同学们合影
“法治是法律人的伟大使命,虽道阻且长,但每一份努力都在推动历史进程。愿学弟学妹们在北大法学院涵养品德、锤炼专业、提高能力,以自信勤奋之姿拥抱时代,在奋力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