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于12月13日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召开。本届年会以“全球化变动与人工智能发展背景下的法治图景”为主题,来自两校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主会场与线上分会场合计吸引近三百名与会者,围绕人工智能治理、数字行政、金融规制及相关议题展开多维度交流。


会议开幕式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教授主持。在欢迎致辞中,赵云教授对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远道而来的十位参会学者致以热烈欢迎与诚挚谢意,并回顾了两院合作的悠久历史,指出今年已是双方合作的第26年,双方在学术研究及人才培养上的联系日益紧密。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教授在致辞中引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及“高山流水遇知音”等典故表达了对北大同仁的热烈欢迎,并期待两院合作持续深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授在致辞中分享了二十多年来亲历两校法学年会的美好回忆,强调了近年来两校在双学位项目、交换生项目上的丰硕成果,并寄语这一品牌年会“迈向未来Forever Young”,期待双方在新时代法治议题上不断推动学术交流,让友谊与合作薪火相传。
第一场研讨主题为“人工智能的规范议题与制度回应”,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赵云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教授从比较法视角出发,构建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分析框架,通过对欧盟“家长式防控”、美国“放任式监管”以及中国与英国“伴侣型监管”模式的对照,系统阐释了不同法治传统背景下人工智能治理路径的差异。随后,香港大学助理教授关韬睿从“动机治理”的理论进路切入,主张应将审慎关怀内嵌于人工智能的行为逻辑之中,通过制度设计确保高自主性人工智能在运行过程中仍能有效配合监管要求。香港大学专职研究员刘雯婷围绕人工智能产品协助自杀情形下的刑事责任归属问题展开分析,重点讨论了过失致死罪(Gross Negligence Manslaughter)的适用边界,并提出可通过引入“人工智能产品标准”与“未能防止”责任模型,进一步完善相关责任的法律框架。

第二场研讨主题为“数字化转型中的公共管理与法治发展”,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彭錞副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系统梳理了中国数字行政的兴起背景、主要应用场景及其基础制度建设,重点辨析了“以数治国(Rule by Data)”与“依法治国(Rule of Law)”之间的张力与融合路径。随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刘庄分享了一项关于算法辅助债务调解的实证研究。该研究发现,向调解员提供案件调解成功率更高的算法预测并未实际提高调解成功率,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调解成功率与回款率。其原因在于算法所提供的预测评分可能引发调解员的“过度自信”或工作懈怠,从而暴露出人机协同决策机制中的风险。

第三场研讨主题为“科技金融、经济规制与全球制度变化”,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戴昕副教授主持。研讨中,北京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从历史维度切入,分析了稳定币对国际货币体系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指出现行稳定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化美元主导地位的趋势,并呼吁构建权责相匹配的国际货币法律框架。随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曾思对稳定币的法律结构进行了系统拆解,比较其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制度异同,并据此提出相应的金融规制思路。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双根副教授则从公司法视角出发,对我国公司法第70条所确立的董事辞任后强制留任机制进行了法理反思与规范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陈一峰副教授就特朗普主义与未来国际法秩序展开分析,指出当前国际法呈现出公共性弱化、交易性增强的特征,其底层意识形态也呈现出从自由主义向现实主义转向的发展趋势。

第四场研讨主题为“社会议题、公共服务与法律制度”,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弘毅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探讨了数字赋能背景下的性别平等,指出算法偏见与平台用工模式可能加剧性别隔离,呼吁在算法设计与劳动权益保障中纳入性别视角。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深入剖析了“趋利性执法”的体制根源为罚没收入与政法经费之间未能彻底分离,并建议实行罚没款物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等改革措施。香港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段佳慧通过田野调查,分享了流水线女工在面对性骚扰时的反抗逻辑,揭示了机械化异化如何悖论式地成为反抗性骚扰的条件。

会议闭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共同主持。戴昕高度评价了本次年会在议题设置上的前瞻性与包容性,指出会议讨论既立足本土实践,又具有鲜明的国际视野。郭雳再次表达了对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持续深化合作、携手发展的期待。赵云在总结发言中对全体与会嘉宾及会务工作人员表示诚挚感谢,并表示双方将继续在双学位项目、人才培养及年度学术会议等方面拓展合作空间,共同推动法学研究迈向新的高度。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本届年会不仅进一步深化了两校在前沿法治议题上的学术交流,也为理解人工智能发展与全球秩序变迁背景下的法治回应提供了重要的比较视角。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有着长久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1998年12月,时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弘毅教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牵头,在香港大学成立“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研究中心”。1999年起,两院轮流举办“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已成功举办二十余届。
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立足法学研究,关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主题富于深度和包容性,例如,2011年“市场经济、社会正义与法律发展”、2015年“全球化与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新课题”、2016年“法律交叉学科与法律多元”、2018年“寻求良法与善治”、2024年“法学学术传承与科技创新”等。
“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法学年会”为两校师生搭建起定期交流的平台,对促进双方及两地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进步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