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法学硕士各专业初试科目将做出以下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做好复习准备。
第三单元考试科目改为“法学综合(一)”,考试内容包括民法和刑法。
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改为“法学综合(二)”,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学院将在复试阶段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课能力。
相关事宜以北京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为准。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