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日 2021-11

【招生简章】北京大学金融法实务高级研修班 (中介机构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及其应对)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持零容忍要求。证券监管以强制信息披露为核心,虚假陈述是最突出的证券违法行为,立法者对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追究也最为重视。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也承担了验证信息披露真实性的责任。随着2019年《证券法》修改,增加了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及其追究方式变得更为完善。在“五洋债”、“中安科”等案件中,法院已经判决中介机构对虚假陈述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连带赔偿责任,证券中介机构的经营面临巨大的风险。如何运用法学理论、典型案例、国内外比较等方法,应对虚假陈述,解决行业痛点,让法律为之保驾护航,将是金融及法律相关从业人员探讨的核心话题。

 

  本次“北京大学金融法实务高级研修班”的课程主题为“中介机构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及其应对”,由北大法学院彭冰教授担任课程导师,由承销商、审计师、律师等资深学者、实务专家分主体讨论各类中介机构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课程以线上授课+直播互动的方式,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紧密围绕证券司法实务,分享一线的实战经验和相关规制的思考,明确禁止性内容,防范法律风险,应对虚假陈述细分领域新问题、新挑战、新趋势,助力学员未来发展。

 

  北京大学金融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中介机构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及其应对)期待您的加入!

 

  一、主办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二、课程介绍

  证券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与诉讼实务

  债券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承销商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

  审计师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

  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

 

  三、师资介绍(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

  雷继平: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凌云: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保生: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四、项目介绍

  (一)项目特色

  通过线上课程,快速掌握从业领域关键知识点,明确行业红线,培养行业专业人才。

  (二)项目宗旨

  以专业化教学、精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为宗旨。

  (三)管理服务

  学员入学后,将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四)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2021年12月18日-2022年5月18日

  上课平台: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宝学堂

  教学形式:线上课程,直播+回放

  授课语言:中文

 

  五、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公司法务;金融、法律相关行业从业者。

  (二)招生规模

  500人。审核通过后,按照缴费顺序依次录取。

  (三)报名流程

  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及微信报名,可任选一种。

 

 

  (四)报名须知

  为避免影响上课,报名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五)培训费用

  1600元人民币/人。

  说明:

  1.培训费用由北京大学统一收取并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2.开班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六)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大学金融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中介机构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法律责任及其应对)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主办方将保留对项目(包括时间、师资、日程安排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内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010-62758067

  传真:010-62756542

  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室

  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