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领袖班第二模块经济理论与商业实务课程回顾

13 日 2019-12

  2019年11月22-24日,北大全球高端法商人才计划(The PKU Global Legal and Business Executive Program,以下简称“北大GLBE”)“未来领袖”班,第二模块“经济理论与商业实务”课程精彩落幕。波斯纳法官曾说:“对于公平和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代价。”这句话巧妙地为经济分析和法学问题搭起了桥梁。本模块的课程设计完美呼应了当前全球化背景下国内发展与国际体系之间的联动与融合,六位老师字字珠玑,由经济学范畴内的所思所想,过渡到法学领域的真知灼见,以点带面地洞悉全球之“势”与国内之“事”之间的关系。

  从1949年到2019年的中国,七十载不负光阴,经济法制度风雨兼程,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开篇明义,基于历史与系统的分析框架,以及“经济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经济宪法”的逻辑主线,探讨70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经济法制度的沉浮与枯荣、消长与存亡,揭示经济法制度变迁的原因、路径、趋势和方向。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回望过去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张老师指出,既往70年的国内外实践都表明好的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会带动一国的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从而有效实现“富国裕民”的目标。小智治事,大智立法,研讨经济法制度的沉浮变迁,反思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经济法的理论深化和制度完善,明晰我国经济法未来的发展方向,推进经济法的法治建设,尤其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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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垄断”是好还是坏?怎么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企图垄断?又怎么区分什么是正当合作,什么是相互勾结?条文的不清晰很容易导致诉讼变成文字游戏。经济学者薛兆丰教授通过苏格拉底式的发问,引导同学们从经济学的角度重新审视《反垄断法》,把法律现象作为研究的对象,用经济法角度研究当中的规律,梳理商业模式与竞争政策的关系。反垄断法预设的立场是垄断会威胁市场秩序,垄断的表现之一是企业规模做大拥有市场控制权,会限制产量、抬高价格、抑制创新。薛教授却持不同观点,对照美国反垄断法的鼻祖谢尔曼法案,他为企业进行辩护,说明企业做大是源于其创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薛教授细数美国铝业公司、3Q大战、qwerty键盘布局等著名案例,娓娓道来反垄断法设置的种种陷阱。并对反垄断法的几大罪状——掠夺性定价、协定零售价格、捆绑销售进行细致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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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正确认识中美贸易发展形势的走向与选择,梳理其发展的历史轨迹与演化逻辑,成为剖析当今中美贸易战不可缺少的一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余淼杰教授面对中国经济、中美贸易,不求庖丁解牛,但求格物致知,纵览特朗普上台之后的一系列对华贸易政策,凭借其学术研究的前瞻性和敏感度,逐一指出其中被舆论忽视的关键事实和贸易全局。特朗普多次试图将中国定义为汇率操纵国,因此,了解汇率变化对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理解产品清单中对于消费品、资本品和中间品的定义及其被针对的原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余教授量化分析中美贸易战对中美两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经济的影响后,针对性地提出六点政策建议,并大胆预测中美贸易战未来的走势。他表示,正是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构建使得中国经济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经贸格局中能够“不畏浮云遮望眼”,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理性应对贸易战,中国应积极推动贸易全球化,扩大开放,反制贸易保护主义。国与国之间的经贸往来理应从战略高度着眼,而非被眼前的一己私利蒙蔽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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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景洲律师胸怀家国情怀践行天下责任,多次协助外资企业进驻中国市场,真正做到了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民族、社会紧密融合。在法治话语的语境下,“麦当劳”“家乐福”等广为人知的外资企业,不再只是全球连锁的快餐品牌,更是一个符号,一个中国投资市场稳定的信号,彰显着国民消费水平提升、国内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发展趋势,此类国际品牌进驻中国市场皆为历史性、标志性事件。陶律师借成功案例揭示了律师在商务谈判中巧妙运用杠杆的意义,他指出,倘若能合理确定支点,选对突破口,步步为营,足以撬动整个谈判进程。我国法学教育相较于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的速度相对滞后,律师应当注重商务发展,抓住商机,寻找自身定位,并在自己适合的领域内挖掘商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依赖于人际关系网的搭建以及日积月累的知识储备;律师应当关注时代发展,了解企业生产成本以及生产成本的各种构成要素,明确竞争对手与服务对象不同的利润率计算方法;律师应当有清晰的职业规划,了解并合理预测未来的政策走向和法治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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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改革无法进行,那么复兴将无从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邓峰教授以“罗斯福新政”为题,勾勒出罗斯福新政产生的时代背景及政策效果——新政标志着资本主义告别自由放任阶段进入国家大力干预经济新时期;比较罗斯福新政与中国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的异同——调整与改革都是在维护各自社会制度前提下对生产关系的调整,都属于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探索罗斯福新政对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启示——推动现代国家制度和混合经济运行体制的建立,使生产关系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美国民众的态度反映了“新政”的成绩,罗斯福在任的第一年就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总统,并在多次大选中取得压倒性胜利。罗斯福在内政和外交方面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脉络可循,他的行为方式更多地体现出实用主义的倾向,正是这种不拘泥于教条理论的务实态度,正是对美国现实利益的执著追求,成就了一个时代的伟人。罗斯福新政不仅奠定了当今经济学的生存状态,更与当今的很多法律制度直接相关。邓峰老师强调要认真对待历史,观点应当建立在扎实的事实基础上,才能恪守学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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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律师通过了解市场需求,衡量自身性价比入手,用案例重现的方式展现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给予同学们深入思考从业技巧的空间。无论是法律服务市场还是商品市场,买方所需的服务一定要有稀缺性和不可取代性,这样才能在价格谈判的过程中坐拥优势,因此研究市场目标,确定营销的方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李律师的循循善诱中同学们从宏观到微观,建构与解构案件推进的每一环节,对客户、合作伙伴以及对手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决策过程等进行研究;对重要人员的利益相关性、利害关系做细致了解;对知识结构、基本经历、价值取向、行为模式进行全局掌握;对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在所处行业的地位以及标的物的属性和特点大致了解……充分收集必要信息,做到信息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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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位老师默契配合,观点交相辉映,完美串联“经济理论与商业实务”模块。透过法学的视角,运用经济的理性,两种力量兼容并蓄,在各自的领域内大展宏图,究其根本,法律与经济这种看似矛盾的组合,恰是巧妙无比的天作之合。酌古准今,新世纪的领袖型人才不仅要确实把握法律日益专业化的正义问题,也要懂得运用经济分析,使正义具有效率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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