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就业歧视国际规制体系初探
阎 天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3级本科生
【摘要】当代反就业歧视国际运动,已发展为以国际劳工公约的实施机制为核心,国际组织、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等分工合作的规制体系和机制。国际劳工组织对解释国际劳工公约持谨慎态度,并建立了正式程度不一的解释机制。国际劳工公约具有普通程序、诉愿程序和专门程序三套监督体制,并被国际司法机构运用于国际法的解释之中。全球化和劳工问题“政治化”对劳工利益产生多向度影响,并促进了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等力量加入反就业歧视行动。力量的多元化和广泛合作、整合,使得反就业歧视国际规制体系最终落成。
【关键词】就业歧视 国际劳工公约 全球化 企业社会责任 生产守则
一、引言
自1919年《国际劳动宪章》(International Labour Charter)载入《凡尔赛和约》(The Peace Treaty of Versailles)至今,遏制就业歧视的国际协作历时近百年,发展成蔚为大观的国际运动,形成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等分工合作的规制体系和机制。中国作为日益融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发展中大国,必然要以积极姿态参与到这一规制体系之中,而国内相关的理论储备则明显不足:一是对于反就业歧视国际规制体系的核心——国际劳工公约实施机制,研究不仅缺乏实践支持,多限于国外文献的整理,并且仅注重公约监督体系,而对公约的国际解释乃至国际司法适用等问题几无研讨;二是对于反就业歧视国际规制体系形成的转折——经济全球化,以及随之产生的劳工问题“政治化”,缺乏客观全面的分析;三是对于新涌现的反就业歧视国际规制机制——如世界贸易组织及其“社会条款”、 跨国公司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生产守则等,尚无全景式的描述,对各机制的相互关系及其形成规制体系的内在机理更是鲜有问津。本文即尝试在上述三方面问题的研讨中有所探索,就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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