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是孤岛
——P2P产业发展漫谈
庞世之 刘逢春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摘要]直接将人们联系起来,让人们通过互联网直接交互的P2P技术的发展进步,究竟给人们带来的是福音还是灾难?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这种工具的不断应用,其弊端也日益暴露,网络侵权,信息安全,网络资源使用等许多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关注,这一技术的产生的案件不断增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并对这一现象进行规制。P2p究竟将何去何从,在这混沌而又一片迷茫的前景之下选择如何继续向前发展,如何在尽可能减少其危害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发挥作用造福人类,是摆在每个人面前不可逃避的问题。
一、“再也没有人能假装毫不知情了”
“被告声称成为2004年度中国商业网站100强,成为唯一入选的P2P数字娱乐服务商。……被告在一则‘音乐玩家Kuro’的报道中承认:被告从2001年开始收费,目前用户人数是230万,其收费标准每个月20元人民币,一个月的盈收达到4600万元,说明被告从其服务得到的直接盈利金额巨大,至今已经5年11个月,毛收益达到32.66亿元。”声称要“创造一个史无前例的判例”的戎朝律师在其代理词中作出上述陈述。2006年4月14日,文中的被告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被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录音制作者权为由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号称 “中国P2P第一案”,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例P2P下载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步升音乐是唱片巨头百代在中国区的代理公司,曾经代理百代打赢了针对百度MP3音乐搜索一案。“有了判例后,维权就相对容易了。”原告方代理律师戎朝对胜诉充满期待。原告方诉称,用户只要安装了被告的KURO软件,每月花20元钱注册成为会员,就可以到被告网站上无限量下载、交换别人拥有合法版权的最新流行歌曲。
虽然此案尚未作出判决,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被告败诉的机率极大。毕竟,被告公司经营的P2P软件KURO,任由终端用户下载、交换未经版权人许可的音乐,并且被告还向终端用户收取固定费用,谋求高额利润,间接地鼓励并纵容了这种行为。毫无疑问,这是举着“技术中立”的幌子,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然而,侵权的绝对不止这一家。“这是整个行业的风气”!某P2P网站负责人说,“现在基本所有与P2P相关的网站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侵犯版权的行为,大家心知肚明”。侵犯版权,但促成了一个个P2P网站的高速发展。戎朝律师把它称之为“资本的原始积累”。“事实上,那些P2P网站也知道自己是违法的,但是在没有人起诉他、打击他之前,他也就多捞一把是一把”。“必须从上到下同仇敌忾,必须一致抵制盗版才可能扭转整个行业的现状”。该负责人说完又坦言,“以目前而言,整个行业是一片混沌的状态,我们也只能继续盗版下去,等哪一天能规范了大家才一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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