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国家是可以超越的吗?
陈端洪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摘要] 是否有可能超越主权国家而构建一种世界范围的秩序呢?天下的概念的形成是否可以看作是对主权国家的超越?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思考。一方面,即使是天下的概念,在实践上也只能是对主权概念的应用,而不是超越,其形式上的超越性就在于地域范围和人口构成的差别。此外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越来越明显,需要共同的权威,但即便如此,主权国家的超越也似乎是天方夜谭。弱国非要坚持甚至会有使中国被统的危险,由此看来,超越主权国家大谈“天下一统”,在现实情况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天下体系被认为是对民族国家的超越,这个提法未必妥当。所谓民族国家,指的是以民族为基础的现代国家,所谓民族指一定人种、语言和文化的共同体。其实现代许多国家并不是由一个单一的民族构成的,不仅人种不是单一的,就是语言、文化也具有一定的多样性。我不笼统地反对民族国家的提法,但是相对于天下概念,我认为更合适的提法是主权国家,因为在法权上使国家与国家之间对立起来的,是主权的概念,就像在西方文化中使个人与个人合法地对抗起来的是权利的概念一样。民族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主权国家的客观基础,但是民族本身并不是权利,主权的主体是国家。何谓主权?主权就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政治共同体对外的独立性和内部由最高权威指挥的秩序。个人权利不导致无可化解的冲突,因为在个人之上有一个内部共同的主权,因此也就存在一种确定的最终秩序。但是在主权国家之间,没有更高的权威,因而除了协议(条约),也就不再有任何其他可能的法权秩序,在最终的意义上,国家之间的最高原则不是法权,而是实力。这种国际体系不可避免地产生无休止的冲突和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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