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评论》约稿 

1.《北大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是由北大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学术期刊。《评论》坚持学术自主、自尊和自律的原则和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北大传统精神。

2.《评论》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初审通过的论文由编辑委员会隐去包含作者身份信息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交由审稿人评审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审稿意见包括是否可以采用或尚需修改等,并阐述相关之理由。对于审稿人提出不予采用或应予修改的论文,编辑委员会隐去包含审稿人身份信息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后,可将评审意见交作者。作者可提出书面的不同意见,交由编辑委员会复审。除编辑委员会专门约请的专家外,凡在《评论》上发表文章的作者即有资格成为《评论》的审稿人。

3.《评论》采用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具体参见《评论》尾页所附之引征体例。来稿需同一语言下未事先在任何纸面和电子媒介上发表。稿件请附英文标题和英文名字(若署笔名请注明),若属于“论文”栏目类稿件,请附英文摘要(Abstract)。来稿请注明作者的身份和联系方法。若书面投寄,请尽量使用打印稿,并尽可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后附的评论电子邮箱。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之翻译稿需同时邮寄原文稿部分,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包括email)授权许可,译者需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评论》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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